定义
以泻下药为主配伍组成,具有通便、泻热、攻积、逐水等作用,治疗里实证方剂的统称。分寒下剂、温下剂、润下剂、逐水剂等。
泻下剂介绍
以泻下药为主要组成,具有通导大便,荡涤实热、排除积滞、攻逐水饮等作用,可以泻下里实证的一类方剂。主要治疗胃肠积滞,实热内结,脘腹胀痛,或脏腑 有寒凝积滞 ,或水饮内停引起的严重水肿,胸腹积水体质壮实者,或虚 、实便秘。根据泻下剂的不同作用,可分为寒下剂、温下剂 、润下剂、逐水剂和攻补兼施剂(见下表)。 泻下剂用治里实证,若表邪未解,里实已成,须表里双解。泻下剂除润下外,性均峻烈,故孕妇、妇女经期禁用 ;年老体弱、产后、病后,以及失血脱水者慎用。另外,泻下剂易伤胃气,有效即止,均勿过剂。
使用注意
泻下剂专治里实便秘。若表证未解,里实未成者,不可用泻下剂;若表证未解,里实已成,则需要权衡轻重,或先解表,后治里,或表里双解,以免表邪内陷。泻下 剂除润下剂外,均较峻烈,有的还有毒副作用,故年老体弱、孕妇、产后、久病体虚、津伤阴亏、血虚者均应慎用,必要时可根据病情及体质的不同,或先予攻下, 后顾其虚,或攻补兼施,虚实兼顾。泻下剂易伤胃气,奏效即止,不可过服。凡重症、急症而必须急下者,可加大剂量煎成汤剂服用;若病情较缓,只需缓下者,药量不宜过大,可制成丸剂服用。服药期间忌食油腻辛辣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以防重伤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