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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现代化是中医药发展的关键?

中医药网日期:2010年02月27日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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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保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是由中药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中药的组成很复杂,难以完全说清楚它的组分是什么,也就是说,很难说清楚需要保护的是什么,所以,在制定保护方案时存在着很大的难度。”
 
  天士力集团法务总监郑永锋表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把中药领域里这些寻求保护的客体(包括产品、方法和用途)用一种清楚的语言或者方式把它表达清楚。
 
  记者获悉,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因此,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分是决定性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讲,似乎只有解决了中药有效成分的问题,才能为专利“有效性”作出清晰界定。但也有专家表示,中药和西药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沿用西药的模式来评价和保护中药,必将导致我国现有的专利保护范围与中药复方的保护需要严重脱节。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很赞赏这样的观点,其认为,中药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与西药的临床方法与评判标准无法兼容,不能纯粹以西药的研究方式和评价标准来认定中药的专利性。
 
  中药建立在传统中医药的创新理论之上,但中药的原创性难与现行的专利体制中获得保护。“譬如中药的地缘性特色,中药材讲究产地,但诸如此类的这些特色并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复方丹参滴丸产品经理刘晋平如是表示,“中药‘创造性’审查应注重临床疗效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国外很多制药大鳄都在瞄准国内的中药产品。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外企业在华申请的中药发明专利虽然为数不多,但在授权专利中却占相当比例。“内忧外患”,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箭在弦上。

    (本文由中医药网整理或引用,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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