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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医药深化医改 医疗保障制度有变

中医药网日期:2010年03月04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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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讯 以后,山东济南市民看病如果选用中医中药,医保报销比例有望进一步提高。昨天下午,记者从我省召开的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省中医药将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以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方面全面参与。
 
  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介绍说,2010年我省将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中医药参与医改的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其中,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将逐步提高中医药补偿比例,引导医疗机构和市民更加广泛地应用中医药防病治病。
 
  此前,已经有专家研究提出了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建议,在新农合及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可以提高相应的报销比例。此次会议正式将这一建议“写到纸上”,这就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市民看病如果选用中医中药,医保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同时,于淑芳表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我省应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政策,加强医院运行管理和内涵建设。
 
  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项目财政补偿试点方案和试点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推进中医药在基层广泛应用的投入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另外,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有关部门将加强基本药物中中成药临床应用培训,做好中药应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我省将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

    (本文由中医药网整理或引用,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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