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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实施中药产业发展专项

中医药网日期:2010年01月10日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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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将于2009-2011年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可以促进中医药产品系统结构优化,还可推进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成果产业化,使更多的新药推向市场,走向世界。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此次将实施的中药产业发展专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创新药物品种的产业化,包括市场潜力大的创新中成药产品的产业化;其次是优质原料药材生产基地的建设,包括栽培原料药材规范化基地的建设;第三是中药制药过程质量控制先进技术的综合示范应用,包括选择5种技术10家企业作为载体进行技术示范等。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早在去年5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是我国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新医改发布以来一项专门针对中医药发展的实质性政策。《意见》中提到的“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拥有丰富原材料的中药企业构成利好,而此次中药产业发展专项也是在《意见》的大框架下设立和实施的。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此次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的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10日,而这个专项或将形成若干个年产值1亿元的中药新品种。这不但可以保障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将提升中药产业的技术水平并为整个中药产业提供可参考的示范。另一方面,中药产业发展专项也符合新医改中提出的“中西并重”原则,有利于我国整个中药产业水平的提升。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在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中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本次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的资格包含多个方面。如在申请创新药物品种产业化项目中需具有2007年1月1日后获得的国家药品新药证书;在申报优质原料药材生产基地的建设项目中需要具备1000亩以上或相当的实验田规模;在申报中药制药过程质量控制先进技术综合示范应用项目中申报的企业08年销售收入需达到1亿元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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