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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保护现状让人担忧

中医药网日期:2010年02月26日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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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利审查严格的国外暂时没被打掉,却被国人自己给否定掉,让人想不通。”2010年1月23日举行的“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缪敏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专家论证会上,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博士周林如此直言。其表示,应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我国传统中医药。
 
  记者了解到,此次诉讼涉及的具体对象是名为“银杏叶组合物及制备方法与应用”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是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该专利于1999年3月19日申请,2004年7月28日获得授权公告。2008年6月12日,中国公民缪敏以“无创造性”为主要理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该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2009年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以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宣告该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宣告一处,上海杏灵方面认为专利复审委的决定程序违法,其用推定的方法,决定一个已取得很大成功的专利无效,太过轻率。2009年9月29日,上海杏灵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据介绍,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银杏叶药品质量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其银杏叶药物组合比例获得了中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4个国家的8项发明专利授权。
 
   “在本国被授权多年后,却被以‘无创造性’宣告全部无效,国内的中药专利保护思路值得反思。”
 
  研讨会上,针对中医药的专利保护问题,北京中医药界、法学界专家们对中药专利保护现状深表担忧。

    (本文由中医药网整理或引用,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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