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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快速发展中药材生产的思路和措施

中医药网日期:2010年02月07日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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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药材生产的“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促进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部将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进程,通过坚持“四个原则”、搞好“四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国中药材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利用,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努力改善中药材生产环境条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发展速度和产业效益的统一;正确处理药材与其他作物的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优势区域发展原则。通过布局调整,促进药材生产基地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由零星分散的粗放型经营向区域化、规模化的集约型经营转变,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形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道地药材优势生产区域。
 
    三是坚持以质取胜原则。随着农业生产中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机会成本的逐渐提高,我国中医药产品现有的生产成本优势将难以长期维持。要实现中药材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加快由世界药材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步伐,其根本出路在于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科技水平。
 
    四是坚持产业化经营原则。通过培育壮大一批现代中医药龙头企业、引导和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市场网络建设等措施,强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进程,延长产业链,形成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中药材经营体系,使产供销各个环节协调发展,促进我国中药材生产与大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对接。
 
    为此,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推进中药材生产的现代化进程,保持其健康发展,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开展资源调查,加强野生药材的保护工作。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现状的调研,收集种质资源,加强野生药材的保护工作,提高人们维护生态平衡,挽救野生中药材资源的意识。我部将实行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策略,在全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中,加大对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的扶持力度,从传统道地药材的收集、整理、鉴定、提纯复壮入手,建立中药材主栽品种的种质资源圃,并加强中药材资源的扩大与再生研究,积极开发家种、家养品种,减少野生资源直接入药,保证中药材品种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第二,制定布局规划,推进中药农业区域化发展。要根据各地中药材资源条件和种植发展现状,对我国中药材种植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条件成熟时,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制订全国的中药材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加速形成北药、南药、怀药、浙药等道地药材、西北华北大宗药材和川广云贵特色药材等中药材优势种植区域。鼓励不同种植区域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中药农业区域化的发展。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中药材质量和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中药材生产特点和我部种业体系的建设规划,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力争在全国建立比较完善的药用植物良种繁育“三级”体系,即*********资源保存中心、品种改良中心和脱毒中心,省级良种繁育场和县级良种繁育基地。通过良种繁育体系的建立,逐步提高中药材生产的良种覆盖率,为中药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中药材种子(苗)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据《种子法》的规定,研究制订《药用植物种子(苗)管理办法》,并抓紧制订中药材种子(苗)的质量标准、分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中药材种子(苗)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药用植物种子(苗)生产经营的管理,规范药用植物的种子(苗)市场,维护良种选育者、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一方面要深入对中药材生长发育规律、病虫害防治、质量形成机理和调控技术等关键问题的研究,形成配套的规范化栽培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及时更新技术推广队伍的知识结构,使技术推广体系适应中药农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开展培训、示范推广,提高中药材栽培水平,提高中药材产品质量。同时,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严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抓紧制订和实施无公害中药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实现中药材无害化生产,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第四,培育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各级农业部门在培育中药材龙头企业方面,要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突破、政策上有新举措。一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要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会,沟通政策和市场信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信贷资金、产品出口等方面为龙头企业争取有力的支持。三是帮助龙头企业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通过政府搭台、穿针引线,引导龙头企业以“订单”方式到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四是搞好技术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优势,搞好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成为新型的市场主体,发挥其服务、指导和开拓市场的作用。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在全国推广协会成立中药材分会,组织全国中药材主产区的生产者、经营者和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活动,及时交流各地生产和销售情况,组织重大技术的联合攻关和示范推广,积极为全国中药材生产服务。

    (本文由中医药网整理或引用,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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